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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续借

续借方式

(一)电话续借:0543-8155968

(二)在图书借阅室办理。

逾期、损坏及遗失处理

(一)请按期归还文献。逾期归还每册/件每天收取0.1元滞还费,最高限额为每册/ 件10元。

(二)污损文献指涂划、圈批点、折叠、剪裁、描拓、撕画等。污损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,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;污损情况严重,影响内容的完整性,文献无法修补,按遗失处理。

(三)请妥善保管借出文献,如有遗失,须按规定赔偿: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2-3倍赔偿,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整套的2倍赔偿,读者可自购相同版次的文献归还本馆并交纳每册2元文献加工费。遗失文献累计达5册将被暂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。